巨化股份公司引技引智若干规定

为实施巨化股份公司人才发展战略,拓宽引技引智渠道,加快公司人才智力的引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鼓励海外各类人才以各种方式参加公司建设。海外人才可以采用咨询、讲学、技术合作、科研攻关、技术入股、项目承包、企业顾问等形式来公司服务。
       二、 海外博士、学者引技引智工作由巨化股份公司统一管理。巨化股份公司人事部、发展部负责海外博士、学者引技引智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确定人才需求计划,同时结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确定项目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三、 根据项目专业特点,巨化股份公司组织人员对合作项目进行具体洽谈。经洽谈达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公司审批同意后予以引进。合作双方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应尽可能运用可量化标准明确引进人才的工作职责;协议条款中应明确约定保护双方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条款。
      四、 对来巨化股份公司进行兼职、讲学、咨询、技术合作、项目攻关的海外博士、学者,由公司负责接待,并帮助协调落实有关事项。
       五、 对海外智力的引进,按照国家、省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由巨化股份公司填报《外国专家需求表》,委托外国专家局进行联系,寻求合适人才,并可享受有关机票、生活补贴等方面的经费资助。
      六、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工资待遇实行协商工资制,按照人才市场价位和供求关系加以确定,根据实际工作业绩考核兑现。
      七、 本规定由巨化股份公司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