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研发中心)

  2003年7月9日,公司决定整合巨化股份公司研发中心与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巨化股份公司研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由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代为行使职权。
  (一)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大型化工企业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一批科学家共同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精细化工、生物化工、医药中间体、食品及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与相关产品的开发。公司座落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首期工程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厂房和办公楼已峻工投入使用。

公司自1999年5月8日成立以来,先后推出了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寡糖类产品百福素(B1.FOS)、DL-肉毒碱、L-肉碱、食用香精香料、饲料香味素等一系列产品。其中百福素项目荣获2000年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被列入2000年浙江省火炬计划项目,因此也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首批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的资助。


  (二)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是由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聘请化学、化工、生物等数位科学家管理的开放式研究开发中心,中心的主导研究方向是生物化工与精细化工类添加剂 、新技术、新产品及其产业化研究。中心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技术决策者为多位教授、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
研发中心现有中试车间 1200平方米,建有反应、普通精馏、高真空精馏、结晶等化工操作单元,能够基本满足精细化工、生物化工产品的中试研究,同时中试车间还配备了高真空机组、三工况(-5℃,-15℃,-40℃)冷冻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辅助设施。整个中试装置设计时考虑了多功能,稍作改动即能满足不同产品的中试需要。
研发中心投入大量经费购置了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仪、气相色谱仪、旋光仪等分析测试仪器,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中试过程的基本数据,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准确性。
研发中心实行灵活的激励机制,对不同的基础上采用不同的分配机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政策说明

一、人才政策:
(1) 对具有一技之长的技术人员采用协商工资制
(2) 研发人员在其完成的科研成果项目转化时可按技术入股、期权、利润分成、一次性奖励等形式参与分配 
(3)向在研发中心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提供进修、出国考察、学术交流以及晋升的机会 。
  (4) 根据研发中心的发展需要,中心聘请技术顾问。对聘为技术顾问的人员,每年提供10万元开发风险基金,可自行选题研究
  (5) 化学、化工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后,可带项目到研发中心完成其科研工作,中心提供经费资助、实验设施及辅助服务

二、经费支持
  (1) 研发中心将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生物化工、精细化工中试基地,在先期投入1000万元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股份公司三年提供2000万元经费支持,用于业内新产品、新技术科研及其产业化研究。
  (2) 国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可向研发中心申请 份公司开发风险基金,经研发中心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报请研发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50万元以上项目需报股份公司开发风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开发风险基金申请程序 
  (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按开发经费的30-50%比例提取开发风险基金,用于公司主导产业( 氟化工、精细化工、合成材料、信息产业、生物化工)高风险项目开发。
  (2) 申请人向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提交"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风险基金项目申请书"
  (3) 研发中心学术委员会在一个月内对申请书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按权限报研究发中心管委会或公司开发风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 若同意立项,则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正式开始研究工作;若不同意立项,则书面将理由通知申请人。
  (5) 开发风险基金项目的成果所有权根据合同确定,使用权归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